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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

来源:河北新闻网 时间:2021-11-09 10:31:00

《秦皇岛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

是河北省设区市首部电力设施保护法规

河北日报讯(记者孙也达 通讯员刘梦雨)11月1日,《秦皇岛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河北省设区市首部电力设施保护法规。

条例对电力设施的保护种类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并对立法目的、政府职责、部门职责、电力企业责任、保护和举报义务作出了规定。对电力设施保护范围、保护区和危害电力设施的禁止行为等作出了进一步补充和细化规定,并对警示标志、保护区内作业的批准、保护区外作业的规定、应急措施和群众护线作出了规定。

为确保条例贯彻落实,秦皇岛市相关部门依法确认和划定全市35千伏及其以上变电站和输电线路的保护区和安全走廊,明确保护范围,确立保护标志。在加强电力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电力设施问题的同时,对市政规划、各类开发区规划进行全面普查,避免因规划不到位导致电力设施反复搬迁,确保规划建设与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协调开展。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乡村积极参与的综合治理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及时通报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建立不定期的巡逻制度,并与公安机关建立联系,对重要变电站、送电线路开挖取土等行为及时制止。

针对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开办砖厂、建设宅基地、植树造林等问题,制定保护措施予以严禁,对已经形成事实的尽快研究对策,及时解决。此外,还加强动员和宣传,向群众尤其是输变电设施沿线村社的居民宣讲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性,在全社会营造损毁电力设施受惩、保护电力设施光荣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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